)“婚姻是人生大事,婚礼只办一次,可婚庆公司偏偏将这么重要的时刻没拍下来……”昨日,一对新人来到沙坪坝区法院,与婚庆公司对簿公堂,要求获得5万元赔偿。 王先生和李小姐称,今年5月初,他们准备举行婚礼,选择了江北喜上喜婚庆公司为自己筹办。由于王先生的老家离重庆很远,一些朋友不能来参加婚礼,他们就要求婚庆公司一定要将婚礼过程拍摄下来,刻成光碟寄给朋友,同时留作纪念。
但是,婚礼当晚,摄影师却告诉他们,婚礼仪式有三分之一没有拍到。“当我们看了光碟之后,才发现整个婚礼仪式都没有拍到,画面到了酒店门口就没有了。”两位新人因此吵架,还取消了蜜月旅行。
两人找到婚庆公司。对方的解释是,车队到了酒店门口,摄像机电池没有电了。王先生认为,婚礼是人身中的一件大事,不能补办,也是以后婚姻生活的一个预兆。两人以纪念物品受损害并对其精神造成伤害为由,将他们婚礼的承办人彭某告上法院,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,并将江北喜上喜婚庆公司作为第二被告。
江北喜上喜婚庆公司不承认彭某挂靠于本公司,并认为该公司不该成为被告。
法院表示将择日对该案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