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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蓝田县:不买婚庆用品 不让登记结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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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日期:
2007-8-30 11:56:13 编辑:
陕西蓝田县:不买婚庆用品 不让登记结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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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住陕西省蓝田县的黄先生17日上午与妻子高高兴兴来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结婚手续,却被“强行”搭售了55元的婚庆用品。。 黄先生告诉记者,他和妻子是17日上午11时许来到蓝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结婚证的。填好各种表格后,婚姻登记中心一位负责收钱的女工作人员向他收取64元。黄先生当即说:“现在登记结婚只收9元工本费。”而这位工作人员称:“在蓝田这个地方仍按老政策收费,就收64元。”黄先生问工作人员要发票,这位工作人员把他拉到一位副主任办公室里。这位副主任解释:“这64元费用里包括两朵花钱。”黄先生表示不想要,一位工作人员就让他看了前面登记的新人们的交费情况,说:“人家都交了64元。” 争执了近半个小时,工作人员告诉黄先生“到点下班了”,无奈黄先生只能和妻子在民政局门外又等了两个小时,于下午2时来到登记中心交了64元。中心给他开了两种票据。一种为一张9元的“婚姻登记收据”,一种是面额55元的定额发票。他这才搞明白,这55元是所谓的“服务费”,服务内容则是强卖给他一套婚庆用品。 蓝田县民政局办公室一位姓吉的工作人员17日说,婚姻登记工本费是9元,但另外55元是登记人自愿接受婚庆用品的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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